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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振华:推动金融深化与金融创新下的监管变革

发布时间:2017-12-13 | 浏览次数:3577

2017年11月22日,中诚信集团创始人、中诚信国际首席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毛振华做客“2017新浪金麒麟论坛--思想改变中国”,发表了题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创新下的监管变革》的主题演讲。毛振华先生指出,在我国金融深化与金融创新背景下,金融风险进一步凸显,新形势下金融监管应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核心,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推动监管方式向机构监管与行为监管并重转变,同时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监管。以下为毛振华先生讲话全文: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历程,大体反映了我国经济由计划向市场转型的轨迹。金融改革逐步向市场化、规范化、国际化推进。以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背景为轴,我国金融改革历程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改革开放至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金融市场框架初步形成;第二阶段,从亚洲金融危机至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市场化与规范化同步推进;第三阶段,从亚洲金融危机至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市场化纵深推进,强监管持续加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也在不断改革中防范和化解了诸多金融风险和挑战。

毛振华讲话

金融创新和金融深化使风险凸显,需抑制金融过度发展

近些年我国金融体系不断深化,呈现渐进式发展态势。从货币市场来看,我国货币化比率(M2/GDP)逐年上升并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6年我国货币化比率为208.31%,这意味着大概要2.1块钱的货币制造才能带来1块钱的GDP;反观美国,货币化比率约为70%,这意味着7毛多钱的货币发行,能够带来1块钱的GDP,这反映我国经济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速度不断加快。从资本市场来看,我国金融机构实力雄厚,金融机构占整个国家GDP的8%左右,金融机构占有中国所有上市公司GDP的差不多一半;其中数量占比仅为0.7%的上市银行,利润总额占比却高达41.3%,拥有接近一半的A股市场份额。


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金融管制的逐步放松,极大地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金融风险开始逐步凸显。我国金融产品由传统的存贷款发展为多形式、多元化的产品类型,为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投资机会。随着金融深化和金融创新,“银行自营—货币基金—同业存单—理财—委外—债券”投资链条逐步形成,金融机构层层加杠杆加剧了金融系统风险。同时,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等技术,金融科技的创新逐步改变金融领域的生态格局,为人类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变革。

2008年以来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思维是“双底线思维”,一是稳增长、二是防风险。在稳增长过程中,央行不断扩大货币投放和信贷规模,扩大债务工具的运用,导致了整个社会货币高度的膨胀,带来了实体经济与金融业发展的失衡问题。因此,在推进金融改革过程中要厘清、界定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关系,抑制金融的过度发展,让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

毛振华讲话

债市可能引发债务危机,需警惕监管踩踏导致的风险

新形势下,金融监管要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核心,防止金融风险在不同领域传递。金融风险主要是债务风险,金融危机基本都是由债务危机引发的。哪些领域可能发生债务风险呢?我觉得整个银行系统出不了大问题,因为我们有巨额的储蓄,而且商业银行过去取得了巨大成功,积累了充足的资本金;此外还有政府兜底。我认为,如果发生债务危机,很可能会出现在债券市场。因为影子银行的很多交易跟债券是有关的,或者是以私募债券的形式存在的。我们要防止系统性风险,就要坚定不移地防控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


今年中国采取了许多防止风险的措施。此前,中国一直将稳增长作为防风险的前提,但去年底开始两个底线的优先次序发生了转变,防风险成为稳增长的前提。防风险是金融监管的核心,而在缺少系统设计的情况下,今年来各监管机构竞相出台严监管措施。今年4—5月,受监管政策持续出台影响,股票及债券市场成交量大幅回落。1—10月现券成交额82.4万亿元,同比回落18.6万亿元。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从年初的3.1%攀升至5月初的3.69%;此后高位震荡,10月下旬以来持续上行,逼近了4%。融资成本的持续抬升,加剧了经济运行的风险。因此,我们既要防范债务危机所引发的经济危机,也要防止监管踩踏所导致的风险超预期释放。

会议现场

加强监管协调性、完善监管方式,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监管

在此背景下,我国亟待加强金融监管变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增强监管协调性,更好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今年6月,中诚信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建议提出,需关注监管过严、监管踩踏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超预期释放,要加强监管的协调。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并强化监管问责。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的协调性得到增强。

    

今年来,在监管协调性增强的同时,监管方式也逐步从机构监管向机构与行为监管并重转变,避免了监管套利,增强了监管的有效性。11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资管行业构筑了“超级监管框架”,资管行业迎来了统一监管的时代。这是我国金融监管方式从机构监管向机构与行为监管并重转变的重要标志。

    

从微观层面看,我国还需加强对于金融从业人员的警示与监管。大多数金融从业人员当年就能兑现他们的奖金,而且出现风险基本不用承担责任,这些不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使部分金融从业人员不仅没有自觉控制风险,反而不惜伪造文件,放大业务风险。我建议,监管部门要出台类似于信贷终身责任制的政策,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避免从业人员的贪婪所造成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这样才能使中国在大的金融改革和监管框架下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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